“明斯克”酒店禁烟条例
1、“明斯克”酒店全区为无烟区。
在酒店区内(除了本条例2项指定的特定吸烟区)禁用:
·吸烟制品(其中包括香烟、雪茄烟、小雪茄、烟卷、皮丝烟、斗烟丝、烟草、马合烟等等);
·无烟烟草制品(唇烟、烟碱咀嚼胶、吮吸的香烟、咀嚼的烟草、鼻烟等等);
·电子烟;
·烟草使用的系统。
2、指定以下特定吸烟区:
2.1、第1个特区:为“明斯克”酒店的住户(1号楼)、餐饮单位的客户指定的吸烟区位于1号楼门口外面(停车场方向);
2.2、第2个特区:为2号楼承租人和承租人的客户、2号楼餐饮单位的客户(其中包括“三位一体” 咖啡馆、“HorekaProGroup”有限公司)、1号楼承租人和承租人的客户(其中包括“Clory Style”美容馆、“男人的规矩”有限公司)、公司的员工等等指定的吸烟区位于2号楼门口外面(停车场方向);
2.3、第3个特区:为承租人(“Dakaray”堵车)的员工指定的吸烟区位于1号楼门口外面(沃洛达尔斯科戈路方向,酒店停车场第二出口前);
2.4、第4个特区:为1号楼宴会堂(2层楼,“明斯克”餐厅)的客户指定的吸烟区位于1号楼2层楼的阳台(与宴会堂衔接的阳台)。午休时间、休息时间和工艺间歇时企业的员工可以在特定吸烟区抽烟。
3、酒店管家部人员监察禁烟条例的执行(在客房和出租的房间里)。在冒犯禁令的情况下,酒店管家部人员同部长(副部长)、安全工程师、安保部部长(副部长)或主任检验员一起填制记录。
3.1、记录和图片(如有)作为在特定吸烟区外抽烟事实的证明。
3.2、把冒犯禁烟令记录应当交给:
3.2.1、前厅部,不晚于住户退房日(如果住户在客房里冒犯禁烟令);而且应当立刻通知前厅部人员,而他们应把冒犯禁烟令相关信息输入酒店管理系统;
3.2.2、财经部门,在填制记录日起一工作日之内(如果承租人的人员在租用的房间或酒店里冒犯禁烟令);
4、餐厅人员(服务员领班)向客户介绍禁烟令。在餐厅客户冒犯禁烟令的情况下,叫安保部人员来向客户礼貌地介绍客户违反条例。
5、安保部人员监察客户、承租人、闲人和酒店人员在酒店区内(除客房、餐厅和出租的房间以外)执行禁烟条例。
6、在发现在未指定的地方抽烟(使用其他本条例规定的烟草使用系统)事实的情况下,安保部人员(或其他负责人)向客户礼貌地介绍客户违反条例。
7、在冒犯禁烟令的人对批评没有反应而冲犯的情况下,安保部人员叫警察来进行下一步审查。
8、在酒店人员冒犯禁烟令(地方或时间)的情况下,安保部人员编制致部长的呈报。然后部长自主(或依据安保部人员的呈报)编制致公司领导的呈报,而领导按照本条例10.3项作出处理。
9、在冒犯禁烟令的情况下:
9.1、“明斯克”酒店的住户或餐厅的客户缴纳冒犯烟令的罚金,罚金应当抵偿反烟扫除的费用。罚金等于4个基准值;
9.2、承租人缴纳的罚金数额和缴纳方式由租赁合同制定;
9.3、减少酒店人员的当月奖励金。
10、招聘新的人员并处理相关手续时人事部应当向新来的人员介绍禁烟条例,而新的人员事后要签禁烟条例通知书。
编制人:
德·布·希里亚叶夫安全工程师